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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04 11:00:20
根据国家科技部和广东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科技统计要求,现将我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火炬统计调查表、调查对象
(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2014年、2015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2014年、2015年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3、2016年已公示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统计报表
我市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以及登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
符合科技部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条件的众创空间。包括: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的众创空间、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市登记的众创空间。
(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综合情况统计报表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五)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广州花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广州高新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基地。
(六)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广州软件园。
(七)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统计报表
广州个体化医疗与生物医药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统计调查组织工作
(一)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委托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情况等部分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等组织工作。
广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情况等部分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等工作。
(二)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统计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各自的统计任务,做好工作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
三、统计调查的填报内容及要求
各类调查表电子版请到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http://www.gzsi.gov.cn)首页“文件公告”,点击“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州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根据统计任务,下载“火炬统计报表数据包”。
(一)快报报送要求
1. 企业下载快报报表填报并打印原始报表经负责领导签字、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报表》,连同审核后的企业原始报表(经负责领导签字后盖公章)统一报送受理窗口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 报送材料:
(1)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快报报表一式一份(高新技术企业填报);
(2)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报表一式一份(科技部门填报)。
(二)年报报送要求
1. 报表填报和审核均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进行,网址为:http://tj.ctp.gov.cn。(注意:为高效录入数据,建议先填写纸版数据再登录系统填报)
2. 企业在网上填写报表,通过审核后将报表和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原因说明的打印件分别加盖公章,上报给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
实行网上填报,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报表内容必须与网上电子数据保持一致。
3.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一式一份,2亿元以上一式二份);
(2)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统计报表,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发展情况(表FHQ-01)、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FHQ-02);
(3)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表ZCKJ-01));
(4)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情况统计报表,包括国家大学科技园运行发展情况(表DXY-01)、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项目情况(表DXY-02)、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情况(表DXY-03);
(5)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表TSJD-01);
(6)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包括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情况(表RJJD-01)、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内软件企业基本情况(表RJJD-02);
(7)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统计报表,包括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产业链情况(表JQ-01)、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企业汇总情况(表JQ-02)、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科技服务机构汇总情况(表JQ-03)、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产业联盟组织汇总情况(表JQ-04);
(8)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在区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9)从网络系统打印所在区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10)对于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部分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11)系统中导出的所在区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撤销原因);
(12)系统中导出的所在区范围内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
四、统计报表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统计快报时间
1.企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前;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前。
(二)统计年报时间
1.企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前;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前。
(三)材料受理窗口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42号306室
(四)联系方式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高新区外统计)
联系人:陈丽嫦、钟贵,联系电话:85519192 85514199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统计局(负责高新区统计)联系人:杨锟,联系电话:82118716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